为规范送检样品的管理,确保样品从接收之时起和在整个检测过程及传递、保存过程中不发生错乱和丢失,确保其理化性质不发生变化,从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必要进行复检时结果的重现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外客户送检的样品,统一由业务办公室(化学楼317室)接收、保管或派发到各有关仪器室;校内客户样品直接送至仪器室。
二、校外客户送检样品时,需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测试项目登记表》及《淮阴师范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样品测试委托单》三联单,并认可相关测试费标准;校外客户送检样品时,需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样品测试委托单》三联单,并如实告知样品是否有毒性、刺激性、放射性和腐蚀性等。
三、本中心只对本次检测的结果负责。客户如需要保留副样(仅限于不变质的样品、客户自愿和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内)的,请在“送样单备注栏” 注明,未注明时,中心不负责保留副样。(注:保留副样为了必要时复检)
四、业务办公室负责对本中心各仪器室检测样品的协调、监督和管理。
五、为避免客户送检样品发生混淆和编号错乱,业务办公室对所接收的所有送检样品,必须要求有清晰编号。
六、业务办公室负责将样品以及相应的三联单交给相关实验室的测试技术人员。
七、实验室根据客户要求及时进行分析测试,出据测试报告(或测试结果),实验室应该做好样品测试期间的保管工作,对在试样准备和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八、检测完成后,由测试执行人在三联单备注栏中填写测试经费,并将三联单和样品、检测结果一起交回业务办公室。
九、经项目负责人确认测试费用并在三联单备注栏签字后,方可取测试结果报告。送样人保留其中客户联,另外两联分别由业务办公室和测试老师保留。
十、样品返回客户,并办理签收手续。客户送检的任何样品,一旦脱离了本中心的控制,便不能再将其视为原来的同一样品受理。
十一、样品接收及检测结果的签收日期,按当天的日期如实填写,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改动。
十二、本中心对用户可能发生的构成对第三方的侵权、以及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或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不负任何连带责任。